汉唐公证为“商贷通”保驾护航
发布者:汉唐公证处 浏览量:2695
谢林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于2010年9月6日在全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公证事宜的通知》,联手西安市汉唐公证处建立公证员派驻制度,为民生银行提供现场公证法律服务。我处高度重视特委派包括我在内的三名公证人员在民生银行现场办公,工作时段和银行正常营业时间一样从早晨8:30分到下午5:30分。如有特殊情况,周六周日加班。我处为此办公地点配备了电脑、打印机、身份证识别仪、当事人头部图像采集器,并为此现场办公地点配备上网设施将此点与汉唐公证处本部联网,实现了网络同步管理。
随着民生银行“商贷通”业务的不断推进,客户数量不断增加,贷款总量迅速攀升,贷款风险也不断加大。如何提高公证处服务水平,确实起到防范风险,确保贷款安全的作用, 成为我们思考的主要问题,为提高公证处服务水准,更好的保障“商贷通”业务的顺利开展,结合我们实际工作情况,我们驻民生银行业务点不断推出升级服务:
一、贷款逾期,协助催收。对于来年可能发生的贷款逾期情况公证员提前做好准备。对每笔到期债务,客户经理在催收的同时通知公证处。如果发生贷款逾期,在民生银行递交执行申请书后,公证处立即对债务人(担保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的事实进行核实,形成书面记录,同时告知债务人(担保人)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的法律后果,该核实过程将对恶意欠款的逾期客户起到警示作用,敦促其配合还款。核实结束后,公证处将及时出具执行证书,供债权人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强化告知程序。在客户与民生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和申办公证的过程中,除了签署书面文件,公证人员还将口头告知客户申办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后果,并约定当债务人逾期时公证处的核实方式。让客户明确违约责任及后果。
三、统一签约地点,仪器识别身份。民生银行要求金额在壹佰万元以上的贷款由经办客户经理及风险经理面见债务人、担保人签署合同,壹佰万元以下贷款由经办客户经理面签合同,我们处则要求公证人员无论贷款金额大小均需面见申请人签署合同并填写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相关法律文书。公证人员对客户身份真实性的审查尤为重要。由于公证人员和银行风险经理在签署合同时并不认识客户,而银行客户经理或助理有时也不认识客户的配偶、抵押人及配偶或保证人及配偶。对前来签合同的是否债务人、担保人本人只能通过审查证件,询问等方式进行核实。公证处配备的身份证识别仪及当事人头像采集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此类风险。但是上述仪器不能随身携带,通过和银行方协商后,由银行邀请贷款客户统一到银行的公证处现场办公点面签合同,这样可以利用公证处的先进仪器验证客户身份证,现场采集客户影像,增加签署合同的严肃性,在放款前强化债务人的还款意识并加大其违约成本。“商贷通”业务贷款规模逐步扩大,签约客户人数成倍增加,在此过程中有公证员帮助实现签约客户严格遵守法律,做到贷款手续办理的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大大的预防了金融诈骗的发生。
四、明确客户经理责任,完善手续。
我们在受理公证业务的过程中也逐步收集了银行有权办理“商贷通”贷款业务的客户经理及助理的身份证和联系方式,每笔贷款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除客户外,经办客户经理、助理也要求其在公证申请表格上签名。以此完善债权人申办公证的委托手续,同时明确每笔贷款的经办人,为贷后管理及贷款逾期催收提供方便。
五、联防联守,防范风险。
为银行提供“不诚信客户黑名单”。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凡是申办“商贷通”业务并在我处申办公证的当事人有不诚信行为的,如持有假身份证、假结婚证、假房产证等伪造变造证件或冒名顶替他人签合同的,一经发现,我们都立刻通知民生银行风险部,并通知各支行客户经理。对于这类不诚信客户我们定期汇总制作“不诚信客户黑名单”,提供给银行方,提请关注密切防范此类事件的重复发生。
六、增值服务,回报民生。
我们在民生银行的驻点公证人员时常免费为客户经理提供法律咨询,免费起草客户经理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书,获得了银行同志们的欢迎和好评,很多的问题对于我们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来说可能是一个常识性的事情,但是对于客户经理或者客户来说,也许我们的一句提醒可以让他们少跑很多冤枉路。
七、提高效率,一站式服务。
对于“商贷通”客户在贷款过程中需办理声明书公证、委托书公证及办理用于抵押的房产协议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我们也热情的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起草,提供现场公证业务办理,并提供在银行公证书送达。既省去客户往返公证处办理公证书的麻烦,也保证了此类公证书的真实性。让客户在银行就享受到了一站式法律服务。
经过三年的工作,上述措施在民生银行已经顺利实施开展,银行和公证处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已经实现。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理念,客户受惠,也使我们汉唐公证处也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