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与陕西省律协仲裁及公证委员会联合举办“公证民事责任”研讨
发布者:汉唐公证处 浏览量:850
10月31日上午,由我处和陕西省律师协会仲裁及公证业务委员会联合举办的“公证民事责任”研讨会在建国饭店召开。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赵黎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焦和平,我处主任杨磊及法院法官、西安地区公证员代表、律师共计四十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这次研讨会主要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机构在公证活动中民事侵权案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会上大家踊跃发言,就公证民事责任的诉讼主体归责原则、赔偿范围等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