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个“诉讼调解服务中心”成立
发布者:汉唐公证处 浏览量:1722
会议现场
12月15日上午,我处与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成立全省首家“诉讼调解服务中心”。这是陕西省贯彻落实我国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有益实践,不仅能够大大缩短纠纷处理的时间、也大大降低了群众的诉讼成本,有效节约了司法诉讼资源。
我处与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
陕西省高院副院长谭小峰,西安中院副院长赵海峰,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李艾平、副处长倪远伟,以及汉唐公证处班子成员出席了当天的签约仪式。谭小峰副院长在致辞中表示,此次成立“诉讼调解服务中心”,是陕西省贯彻落实我国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有益实践,将法院与公证机构二者的优势及需求有机结合,不仅有助于破解法院面临的“诉讼爆炸”“案多人少”等现实问题,而且有助于推动公证机构进一步向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转变。希望双方要协调配合、积极探索,要多做实事、注重实效,持续推进、形成经验。
省高院副院长谭小峰与省司法厅副厅长李艾平为“诉讼调解服务中心”揭牌
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李艾平在讲话中提到,人民法院是解决社会及人民矛盾的最终屏障,而公证则是诉前及部分诉讼中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有力方式和手段。当前社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矛盾纠纷也不断地增加。“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化解矛盾机制是社会的需要,也是我们的首要任务之一。公证积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党和国家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职责。”
中国公证协会常务理事、陕西省公证协会会长、我处主任杨磊介绍说,“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将采取“定时定人定岗”机制,由汉唐公证处自筹经费、指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公证员值岗,现场提供与公证相关的咨询服务,向当事人提供调解服务。公证员了解与分析当事人纠纷产生根源,通过对话而非对抗方式解决纠纷。
参观诉讼调解中心
这一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能够大大缩短群众纠纷处理的时间,而且大大降低了的诉讼成本,有效节约了司法诉讼资源。比如民间债务纠纷,诉讼大约需要3到6个月的时间才能解决,当事人往往还需要支出律师代理费、保全费、鉴定费及诉讼费等,公证介入调解,使得部分民间债务纠纷可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在公证员的调解下,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有所减少,达到了诉前分流的目的,缓解了法院的诉前调解压力以及立案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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