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公证机关办理和人民法院执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过
发布者:汉唐公证处 浏览量:1930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证机关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和人民法院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文书的执行公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以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