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青率检查组来我处查看《公证法》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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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青率检查组来我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在我处实地查看了《公证法》实施情况,了解了我处组织机构建设、公证机构改革工作、党建情况,以及公证业务办理、公证书制发等相关工作环节。
检查组成员包括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省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咨询专家,省司法厅、监察司法委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市人大、市政府以及市司法局相关领导陪同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我处前台接待区,当事人等候区,办理公证的独立洽谈室,观看了制作公证书的全流程;参观了我处党务办公室,查看了工作台账,仔细询问了我处通过《公证法》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情况。
检查组对我处严格贯彻落实《公证法》,积极发挥公证职能优势为群众排忧解难,利用公证手段预防社会各类民商事矛盾纠纷,尤其是防范金融风险、大力服务民生、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给予了肯定,并对我处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工作提出了建议。
郭青副主任指出,《公证法》实施以来,公证进一步发挥出“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为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公证法律服务事业的不断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时,要严格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预防纠纷,保障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